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01-23 08:58:07 来源: 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关于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本文对其进行详解,包括江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河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华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如果还有其它问题,可关注“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江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21年拟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3000名左右,其中将接收300名左右的推免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接收推免生录取人数为准),拟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300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700名(均含推免生),专业学位中非全日制约300名左右,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数为准,各专业最终录取指标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实际报考情况做相应调整。其中中国研招网填报系统及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为我校2020年各学院招生人数,仅供参考。近三年各专业录取人数可见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拟录取公示名单。

二、奖助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激励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学校构建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制度,奖助覆盖面广、资助力度大。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熊智明奖学金”等;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和三助岗位等。奖助学金的实际发放以学校有关奖助文件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三、报考条件(注:我校有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注意报考)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2021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20人。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报考条件、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

1.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4)身体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

2.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1)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7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学校的教师、管理人员,招生计划单列为“其他”类。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招生计划数在10人以上的招生单位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在职考生,招生计划数不足10人的招生单位应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汉族考生务必注意确认我校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名额数后再行报考。;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gov.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三)其他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要求

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考生要求

(1)报考资格审批:考生下载并填写《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经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民教处(或高教处)审批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凭生源所在省审批同意的《登记表》到报考点所在省级招办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

(2)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应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后,将省级教育厅审批签字盖章后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或送)至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未寄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具体要求以当年教育部文件为准。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打印准考证

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五、初试

时间:2020年12月26日—12月27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地点:由考生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确定并通知考生。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及我校公告。学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含参考书目和样卷)可在我校《专业目录、历年数据综合查询平台》(http://yz.jxnu.edu.cn)下载。业务课、复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参考书目的有关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校相关学院联系(联系电话详见专业目录);所有参考书目各地书店均有销售,学校一律不办理邮购。

六、复试

复试时间:大约安排在4月上中旬,对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学院将电话通知,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复试相关事项:复试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业务课笔试、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等内容。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名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定,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成绩为考生各门初试成绩之和。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对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各招生单位在录取时给予适当倾斜。

七、录取

录取工作约在5月中下旬结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录取的所有考生均须缴纳学费。

被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先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签订,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

八、学习方式、学制和学费

学术型硕士学习方式全部为全日制,学制3年,每学年学费8000元;各专业型硕士学习方式、学制及学费见下表: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专业学位类别名称学习方式、学制学费(元/年)
0254国际商务硕士全日制2年12000
0251金融硕士全日制2年12000
0351法律硕士(非法学)全日制3年8000
法律硕士(法学)全日制2年8000
0352社会工作硕士全日制2年12000
非全日制2年12000
0451教育硕士(除教育管理)全日制3年非全日制3年8000
045101教育管理非全日制3年10000
0452体育硕士全日制3年8000
0453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全日制3年8000
0454应用心理硕士全日制3年8000
非全日制3年14000
0551翻译硕士全日制3年12000
0552新闻与传播硕士全日制3年8000
0854电子信息硕士全日制3年8000
0856材料与化工硕士全日制3年8000
1251工商管理硕士(MBA)全日制3年12000
非全日制3年16000
1252公共管理硕士(MPA)全日制3年12000
非全日制3年15000
1253会计硕士(MPAcc)全日制3年12000
1254旅游管理硕士(MTA)非全日制2年12000
1351艺术硕士全日制3年12000

注:1.学费按学制年限收取,收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2.教育硕士部分专业领域只招收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一种学习形式研究生,具体请看招生专业目录。

九、几点说明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21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上述要求,否则谢绝报考。

2.考生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违反我校报考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复试、录取资格!

3.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jxnu.edu.cn/),我们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的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南师范大学简介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现有5个校区,占地168公顷,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


学校设有24个学院,3个教学部,本科和研究生专业覆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12大学科门类。学校拥有发育生物学等6个“十一五”国家重点学科、伦理学等9个“211工程”“三期”重点建设学科、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18个“十一五”省级重点学科和理论物理等3个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拥有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10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8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14个专业硕士学位点,78个本科专业;拥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中国语言文学和历史学两个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湖南师范大学中心等13个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中心);拥有蛋白质组学与发育生物学、微生物分子生物学等2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蛋白质化学及鱼类发育生物学、化学生物学及中药分析、低维量子结构与调控、高性能计算与随机信息处理等4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多倍体鱼繁殖与育种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蛋白质组学与发育生物学、微生物分子生物学等2个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及石化材料湖南省工程实验室;拥有洞庭湖流域资源利用与环境变化等4个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以及鱼类遗传育种、农用精细化学品、微生物基因工程药物、太阳能LED显示器及照明技术开发等4个湖南省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拥有特色专业建设点9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精品课程10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1个,是首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单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600多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4人,教学团队4个,教育部“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科研团队2个;拥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84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人,国家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人,国家教学3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25人,湖南省“芙蓉学者”、“121人才工程”人选、“普通高等学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105人,湖南师范大学“潇湘学者”17人。学校先后同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80多所大学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积极引进人才、智力和资金,开展科研合作,并与俄罗斯喀山国立大学合作共建一所孔子学院。学校图书馆藏书340余万册,其中古籍20余万册,中外期刊4700余种。学校设有出版社,主办12种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其中全国中文核心期刊5种。


建校以来,已为国家输送各类毕业生近30万人,培养了一大批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校友遍布海内外。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3万多人,已形成多规格、多层次的办学格局。


面向未来,湖南师范大学秉承“仁、爱、精、勤”的优良传统,遵循立足湖南、服务全国、走向世界、注重内涵、强化特色、跻身一流的基本发展理念,朝着具有教师教育特色、国内一流、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综合型大学的目标奋力迈进!


一、湖南师范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形式


(一)全国统考

(二)单独考试

二、招生人数: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预计为2300人左右。各专业招生人数暂不确定,需等考试后按照上线人数及国家下拨的计划数确定。单独考试我校招生名额为5人,其中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学科门类招生人数不低于单考总数的70%。


三、湖南师范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统考报名须知:


(一)报考条件

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过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29日(每天9:00-22:00)。


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提交报考信息并牢记报名编号和密码。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报名点的选择要慎重。如网上报名时选择为“湖南师范大学报名点”,则必须且只能到湖南师范大学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交费、照相等)和参加考试。


报考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以及单考考生只能选择湖南师范大学为报名点。报考专业学位中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及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只能选择我省所属市州报名点报考。


由于考场承受力有限,湖南师范大学报名点不接受报考外校的外单位人员报名。


2.现场确认

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请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交费和电子信息采集,报名无效。考虑报名时不需要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考生事先征得单位同意。


所填各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凡报名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湖南师范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报名须知:


(一)报考条件:

1.考生的学历要求: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2009年9月1日以前毕业)的在职人员。


2.思想政治表现好,工作积极,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须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须有考生所在单位推荐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专家推荐书须专家所在单位盖公章。


5.因受国家招生计划的限制,故只限于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考生报考。


(二)报名:

整个报名流程基本与全国统考相同,考生务必牢记:

1.报考单考的考生报名点只能选择湖南师范大学。

2.为了工作的有序进行,单考现场报名时间定在2012年11月14日下午。


五、考试


1.准考证: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

4.入学考试统考的初试科目一般为四门,少数专业为二门或三门(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初试科目为二门,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以及体育硕士和应用心理硕士的初试科目为三门,其他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为四门)。


思想政治理论(10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英语一(201)、俄语(202)、日语(203)、英语二(204)、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西医综合(306)、数学(农)(314)、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398)、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498)为全国统考科目或联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及范围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编制的考试大纲;


翻译硕士英语(211)、教育综合(333)、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334)、出版综合素质与能力(335)、体育综合(346)、心理学专业综合(347)、汉语基础(354)、英语翻译基础(357)、统计学(432)、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440)、出版专业基础(441)、汉语国际教育基础(445)、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448)等科目由我校依照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制的考试大纲或考试范围自行命题;护理综合(308)由我校依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药科工作委员会编制的考试范围自行命题;


除上述考试科目外,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确定考试内容及范围,自行命题,参考书目附后。


5.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6.考生初试成绩单不邮寄。请通过16885880、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 yjsc.hunnu.edu.cn)或者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www.hneeb.cn)查询。


7.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通知书中直接通知考生。


六、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书中写明。


2.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等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七、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档案政审意见确定录取名单。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视具体情况分别录取为非定向、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如国家有政策性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


非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具体含义:

非定向: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委托培养:在学期间不转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自筹经费: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以上各类研究生的学费收缴,均按国家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八、学制:


我校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年,其中艺术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学制为3年。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有“●”者,为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


2.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有“”者,为自主设置二级学科。


联系部门: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招生科 联系电话:0731-88872350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考务科 联系电话:0731-88873095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邮 编:410081

网 址:http:\/\/yjsc.hun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是全国首批招收教育硕士(ED.M)学位研究生的大学之一,按照《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的对教师任职实行学历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的要求,教育硕士(ED.M)学位证书将成为基础教育教师及管理人员的任职和担任较高职务的资格条件之一。经教育部批准,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ED.M)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备较高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的教育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

二、 招生专业(方向)

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思政、语文、历史、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小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科学与技术教育等17个学科领域。其中,现代教育技术专业面向从事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师开设。

三、 课程设置

现代教育哲学、教育学原理、教育科研方法、现代教育管理、教育统计与教育评价、教育经济与教育财政、教育法与教育政策、教学论与课程改革、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心理辅导教育、学与教的心理学、学校德育理论与实践、青少年心理学、英语。(共12门课,其中必修课9门,选修课3门,以当班课程表为准)

四、 招考条件及招生对象:

1、 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3年以上基础教学工作经历(普通中学、小学、和其它中等学校的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或教研员)。

2、 具有本科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需要具有中学一级教师职务。

五、 教学方式及要求:

以课程学习为主,实行在职兼读制,采用面授、自学、讨论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学员平时自学,每月安排一门课程,授课时间为三天(周五、六、日)。

六、 结业与学位授予

(一) 学员两年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发给《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二) 学员在学期间参加国家统一组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考试达到当年录取分数线(录取线由华中师范大学自定)完成学位论文答辩,授予教育硕士(ED.M)学位。

1、 考试时间:每年10月21日—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 考试科目: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四门。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专业课考试有华中师大自行命题,考试同全国联考同时进行。

3、 录取:分数线由华中师范大学自主划定,择优录取。省市级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有突出贡献和突出成绩者,全国级省市级劳模可破格录取。

七、 学习费用:

报名费1000元/人,学费2.5万元/人、考前辅导费1万(考试包过费),论文指导答辩费将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相关规定另行收取5000元。开学后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视自动放弃学习,不退学费。

八、 报名须知

1.报名时携带报名费、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文凭原件和复印件、职称原件和复印件,一寸两寸彩照各8张。

2.经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合格后凭“入学通知书”办理相关入学手续并缴纳学费。

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著名学府,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首批“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11个学科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位列高校第8位。

北京师范大学学科综合实力位居全国高校前列。我校为首批20所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之一。现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8个。根据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我校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戏剧与影视学、地理学6个一级学科获评A+,2个一级学科获评A,7个一级学科获评A-,获评A+数量居全国高校第6位。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21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4700余人,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部院系、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且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录取阶段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及考试成绩等进行适当调整。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属于专项计划,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还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相关专业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含)以上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并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并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的人员,还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修完大学本科相关专业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含)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说明中的特殊要求。

国防生及现役军人报考,还应遵守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

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三、报名

【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和“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u.edu.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北京师范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对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允许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或者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全国各报考点的确认方式(网上或现场)、时间、地点等信息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疫情防控形势、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及时查看报考点关于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初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以下初试科目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其他科目由我校自命题。

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2 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96-经济类综合能力、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3.准考证请于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复试

1.达到我校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复试大约安排在2021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将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面试、专业笔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实验操作等,进一步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以及初试和复试成绩权重等由各学部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与调剂

1、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因素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北京校区和珠海校区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北京师范大学(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北京师范大学(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毕业时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除单独考试外,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详见附件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2、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复试及录取。自2014年起,我校不再向调入单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六、学费、学制、奖助体系和培养

1.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分三学年缴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和学费标准见附件2。

2.从2014年起,我校实行新的奖助体系,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和相关文件。

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均不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不能申请以上奖助学金。

3.北京校区和珠海校区硕士研究生学籍均归属于北京师范大学。

七、住宿

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安排住宿;培养地点在北京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解决住宿;培养地点在珠海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由学校在珠海安排住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安排住宿。定向就业的北京地区硕士研究生不解决住宿。

八、出国培养和硕博连读

1.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在读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详情请登陆我校教务部网站查询。

2.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考核合格后即可在规定时间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九、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推免生接收、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3.若教育部在2021招生年度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予以公布。

4.考生应遵守我校及报考点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不遵守相关要求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我校是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31个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现有专任教师2010余人,其中教授590余人、副教授820余人、博士生导师510余人、硕士生导师990余人。

招生专业(领域)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2个学科门类,拥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中国语言文学),国家重点学科4个,2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博士),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8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4个。化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社科总论、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生态学、植物与动物科学等8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研究生指导教师中,国家级人才94人次,其中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76人次,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特聘教授11人、教育部特聘教授18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9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6人、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国家青年学者25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带头人2人,另外还有双聘院士8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3人。省部级人才294人次,其中陕西省特聘教授54人、“三秦学者”创新团队带头人6人、陕西省青年学者30人、陕西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六个一批”人才6人、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2人、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28人、省级教学名师22人、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5人、陕西百名青年文学艺术家扶持计划入选者9人、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1人,其他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101人。

学校建有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1个、新闻出版署重点实验室1个、农业农村部研发专业中心1个、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4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4个,教育部教育立法研究基地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1个,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1个,全国妇联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旅游局研究基地1个,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平台20个。

学校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不断加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力度,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哈萨克斯坦等37个国家和地区的190余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首倡成立了丝绸之路“教师教育联盟”“人文社会科学联盟”“图书档案出版联盟”。大力推动学生的国际双向流动,开发实质性学生交流项目160余个,每年选派大批学生赴国(境)外进行交流学习,在校长短期学习的学生来自全球110多个国家和地区。

二、报考说明

(一)招生人数

2023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000余名(专项计划招生人数暂不列入具体专业),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00余名。最终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简章及目录。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6.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方能报考,且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已进修完六门或六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并有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②有公开发表的与学士学位水平相当的本专业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③同等学力人员仅限报考所学专业,不得跨学科报考。④同等学力考生网报时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考点(代码:6122)并须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网上确认报名、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考点报名考试的同等学力考生。⑤同等学力考生在我校进行现场报名时须提交能证明本人具有报考资格的材料原件。⑥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7.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报考须符合前款(6)中②、③、④、⑤、⑥项条件,并须提供本人本科期间不少于12门的课程成绩单(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提供)。

8.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研究生的,在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9.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10.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单独考试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单独考试考生仅限报考我校招收专业目录注明的专业。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我校考点作为报考点(代码:6122),并按要求在我校考点网上确认、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考点报名考试的单独考试考生。

(五)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报名网站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

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期间登陆中国研招网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使用学信网统一账号,无学信网账号的考生可提前实名注册,并登陆学信档案核实自己的学籍学历信息是否正确。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填报报考信息时应严格按照我校专业目录上的要求选择报考院系、专业和考试科目,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完成核验的不予网上确认。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及要求以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公告为准。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初试时间、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四、复试及录取

1.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A类线和我校要求后,我校将适时安排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上级部门安排和部署,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2.硕士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在职就业、定向非在职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三种。定向在职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定向非在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入学前将个人档案转至我校。

五、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应按要求进行体检,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确定考生报考资格和入学资格。

六、奖助及学费

我校设置有国家奖学金、厚德助学金、积学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敦行奖学金、“三助一辅”津贴、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为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所有被我校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并按规定享受奖助学金。

七、其他

1.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也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欢迎广大考生和教职员工向我校反映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和线索。

2.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按照我校公布的考试大纲命题,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考试大纲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

3.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是我校唯一官方信息发布平台,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录取等重要通知均会通过该网站发布。

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目前,各大院校陆续发布了招生简章,为了方便学子们更加了解心仪的院校,以下是我整理的“2020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关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二、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拟安排111个学术学位专业和41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约2700名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下达(分别见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为计划招生数,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及相应的专业领域实际招生数将在国家下达招生指标后综合各专业生源、学科实际和推免生接收情况确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将在接收工作结束后对外公布。

   三、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19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教育硕士(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451)各领域非全日制方向不招收高校(含高职高专)教师。

6.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各项报考条件。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

详见我校《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的通知》。

(四)党校学历及国外或境外学历问题。

1.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转发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的通知》(教学司﹝1995﹞101号)规定,党校学历不作为报考研究生的学历依据。

2.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历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复试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复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推免生分别按照遴选单位和接收单位要求参加网上报名和复试。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和“研招网”上我校的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19年9月前有效;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报考具体办法可直接咨询各地市招生办。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该计划招生5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拟招生20人。专项计划具体招生办法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河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目前对于研究生招生简章想必大家都非常关注,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全国各省市院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年河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年河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因国家还未下达2020年招生计划,目前招生专业目录所列计划是以2019年招生计划为基数确定的,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见附件。

招生专业目录中各院系、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实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网上公布确认录取名单为准)。我校2020 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为40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0人。

   二、硕士研究生的分类

(一)按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通过报名信息中的“学习方式”选择。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按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前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并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应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读研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留存定向就业单位。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考生须准确选择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选择定向的考生须准确填报定向单位名称,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三、初试方式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方式包括: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旅游管理125400)、推荐免试。

我校拟接收推荐免试生的专业及要求见《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招收推免生具体人数以最后网上公布的录取名单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之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现役军人报考,按军队相关规定办理。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非法学专业不得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1、2、3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除以上专业的其它专业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即可。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美术与设计学院各专业(学院代码011)并参加501、502、503科目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石家庄市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501、502、503科目考试在河北师范大学进行。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河北师范大学研招办。

6. 特别提醒: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考生注意招生目录中的备注说明;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7.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 现场确认时间由考生选择的报考点公布,请及时关注报考点的网报公告。

2.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生选择的报考点发布的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3.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 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相关证明复试时须交河北师范大学研招办)。

5.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六、初试

(一)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3日上午 501、502、503美术专业测试科目。

其中,我校美术与设计学院的美术学、美术(专业学位)专业的501、502、503专业测试科目于2019年12月23日在河北师范大学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届时登录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ebtu.edu.cn)查询。

   七、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专业学位中的电子信息、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法律(非法学)、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美术、音乐、广播电视等专业(领域)学制为3年,其它专业(领域)学制均为2年。

非全日制:所有专业(领域)的学制均为3年。

   八、学费、住宿费

学费根据国家(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及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收取。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研究生8000元\/年,专业学位研究生7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全程3.3万元,教育硕士全程2.1万元,工商管理硕士全程4.5万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负责安排住宿。

   九、奖助情况

(一)国家助学金发放以《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8]4号)为准执行。

(二)国家奖学金评审以《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校研字[2017]1号)为准执行。

(三)学业奖学金评审以《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校研字[2017]3号)为准执行。

(四)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以《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为准执行。

(五)研究生学术活动支持计划以《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校研[2019]7号)为准执行。

(六)硕士研究生可通过申请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兼职学生辅导员工作获得资助。

(七)退役士兵资助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相关政策执行。

具体信息及相关奖助体系政策可查阅研究生院网站。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十、硕博连读

我校部分专业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招收硕博连读生,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详见《河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

   十一、注意事项

(一)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必须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选择其他省市报考点的考生请根据当地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

(二)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三)各专业初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复试笔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将在研究院网站(http:\/\/yjsy.hebtu.edu.cn)公布,届时请考生在网上查询。

(四)我校关于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信息及通知、通告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及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ebtu.edu.cn)查询有关信息。

(五)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书目

附件3: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笔试科目

附件4: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目录

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我校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于2023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毕业证可在学信网做学历认证)。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即2021年9月1日以前毕业)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此类考生以下简称“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学业水平需满足:高职高专毕业生或本科结业生在毕(结)业后,在普通高校本科阶段、成人高考专升本阶段、自学考试本科阶段或其他本科学习阶段,修读过与报考学科相关的8门本科专业必修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可在研究生复试阶段提交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成绩单。



  注: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属于“同等学力考生”,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校级)同意并出具证明。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各类专业学位的人员,除须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外,还需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代码为045101]的人员,除必须符合上述(一)中1-3各项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2020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8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并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2021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的人员。



  其中,报考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者还须为基础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系统的在职教师,不含企业、教育培训机构、大专院校等单位的在职人员。



  4、报考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各领域(除教育管理)的人员,须为基础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系统的在职教师(即2022届及之前的毕业生),不含企业、教育培训机构、大专院校等单位的在职人员。



  报考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者建议从事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职业。



  (三)其他说明


  1、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部分国家专项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考生。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2、我校不接受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即大学本科1至3年级学生)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推荐免试考生报名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通过我校审核并复试合格的,择优录取。推免生申请流程请见上述教育部推免系统发布的信息,并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相关院系推免接收细则。



  特别提醒: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二)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按报考点规定配合上传或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s:\/\/yz.chsi.cn)。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选择考点时,请考生务必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含上海户籍考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非应届考生应选择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期间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华东师范大学的本市户籍考生选择华东师范大学考点(代码3111)还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非本市户籍往届生报考我校若选择华东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3111),需提供相关社保材料,具体要求如下:2021届及更早毕业生,提供2022年连续6个月的上海社保缴费成功记录;2022届毕业生,提供2022年连续3个月的上海社保缴费成功记录,无法提供的考生请选择户籍所在地考点。以上要求如有变动,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最新通知为准。



  2、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前应按照本简章的有关内容,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引发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考条件(资格)的全面审查一般在复试时进行。网上报名前,考生应查阅我校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学科目录”),特别是学校代码和名称、院系所代码和名称、学科代码和名称、考试科目代码和名称,以及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年限、学费等信息;特别是仔细查阅初试考试科目(2023年我校部分院系初试考试科目有所调整)。



  (2)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凡因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漏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未按要求选择报考点等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的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4)学校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另行通知)。



  提示: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5)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的专业学位者)应将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材料,在复试前提供给招生院系进行审验,否则不允许参加复试(具体要求在复试前另行通知)。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下简称“士兵计划”)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将进行审核。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考生网上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要求。



  3、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凭网上报名编号、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根据报名点要求(具体请关注、查阅报考点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考费,并上传或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所有考生均须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选择华东师范大学考点(代码3111)的考生,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考费、上传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提交补充材料等均在网上进行。具体办法将于10月底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敬请关注。



  (2)选择其他考点(代码非3111)的考生,在网上确认前务必关注该考点的确认公告。



  (3)资格审核初审: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本报考点(代码3111)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报考“上海市教硕-规培结合项目”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推荐审批表》。



  (4)只有完成缴纳报考费、完成本人图像采集的考生方为网上确认完成,只有完成网上确认的记录才能上报教育部。



  四、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我校招生计划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学科代码第三位为“5”、“6”的为专业学位,其他为学术学位)。



  2023年我校部分招生学科的计划数不分配至研究方向,部分招生学科的计划数分配至研究方向(即将按照报考的研究方向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详见招生学科目录中“备注栏”说明。当前显示的招生计划供考生参考;最终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以及生源状况,综合学校发展适当调整(增减),并在复试前公布。



  2023年我校部分专业学位继续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初试复试流程、复试分数线同全日制。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


  1、科目


  各学科初试考试科目详见招生学科目录。各科目初试范围、各学科复试内容可至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栏目(https:\/\/yjszs.ecnu.edu.cn)查看。



  初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除“510命题设计”(4小时)外,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报考设计学院设计学、艺术设计的考生请特别注意:(1)考生在初试、复试各环节中提交的全部作业作品(含现场命题创作和面试作品集等)均须为考生本人原创。如发现临摹等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作扣分、0分处理。(2)考生复试阶段提交的作品集中的相关作品如为团队完成,需注明团队其他成员姓名、身份、贡献等(如因未注明而造成侵权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正、反两面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


  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即“510命题设计”)在12月26日进行(详见准考证)。



  4、初试地点


  由网上确认考点指定考场。选择华东师范大学考点(代码3111)的考生请注意,具体考场安排以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查看考点公告并按考点要求参加考试;其他考点考生请密切关注相应考点通知。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上线生源数达到招生计划数的学科不进行调剂。少量学科若需调剂,将全部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复试比例将高于一志愿复试比例,详见2023年复试工作方案。



  复试一般为2023年3月下旬至4月初,具体时间以届时通知为准。



  1、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第一门考试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的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各院系复试录取办法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招生计划根据国家相关文件执行,“骨干计划”招生复试名单按如下原则确定: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该省计划数的,该省市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如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多于该省计划数的,按照以下规则计算上线考生总分跟该学科国家A线总分的相对偏差,再以考生所在省内所有考生的相对偏差排序并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学科国家A线总分)\/报考学科国家A线总分。如果相对偏差相同的,则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结果: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优先,理工类学科优先、应用型学科优先、少数民族语言类考生优先、少数民族考生优先。



  特别说明:我校“骨干计划”中可录取的汉族考生总数不超过10%,具体以当年教育部文件为准。



  我校“骨干计划”不接受调剂。


  3、“士兵计划”考生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复试名单:如超过国家A线的考生数少于我校拟招收“士兵计划”人数(我校“士兵计划”总数减去已录取的“士兵计划”推免生),我校将另行确定分数线并随复试方案公布;如超过国家A线的“士兵计划”考生数多于拟招收“士兵计划”人数,将按照以下规则计算上线考生总分跟该报考学科国家A线总分的相对偏差,再按照该相对偏差在全校所有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士兵计划”上线考生中排序并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学科国家A线总分)\/报考学科国家A线总分。按照上述原则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不能按照士兵计划专项录取。



  我校“士兵计划”不接受调剂。


  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六、录取



  我校研招等部门、院系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规则参见2023年复试前公布的复试方案)。



  我校全日制序列招生学科只招收非定向就业人员(“骨干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序列招生学科只招收定向就业人员,即须签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被拟录取前向招生单位出具就业证明,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上海市教硕-规培结合项目”等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七、体检



  录取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并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学习方式、学制、学历和学位



  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一般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一般为2-3年。



  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骨干计划”等部分定向就业的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其证书发放政策按教育部规定执行);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九、学费、奖助政策和住宿安排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纳入学校奖助体系,有机会享受学校提供的各种资助政策;在基本学习年限内由学校提供住宿,超过基本学习年限者,学校不再提供住宿。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纳入学校奖助体系,学校不提供住宿。



  2023年学制、学费标准等信息请见我校招生信息网-信息查询栏目。



  十、其他说明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自觉遵守学校相关考场规则及考前签署的《诚信复试书》等内容。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通知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学校将按照上级和学校要求,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公费师范毕业生申请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港澳台地区和外籍研究生的招生简章、学科目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报名办法均将另行公布。



  (四)本简章公布后,若上级部门在2023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十一、信息公开与监督



  学校依规对招生简章、复试办法、招生计划、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或申诉,可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如有举报,可向学校监察处提出,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



  十二、联系方式



  华东师范大学代码:10269


  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ecnu.edu.cn



  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


  (为方便考生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动态,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关注华东师大研招微信公众号)。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行政办公楼313室


  原文标题: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yz.chsi.com.cn\/kyzx\/zsjz\/202209\/20220916\/2217417005.html

华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目前对于研究生招生简章想必大家都非常关注,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全国各省市院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华南师范大学2020年国际商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华南师范大学2020年国际商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南师范大学(10574)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的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2015年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行列,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

经济与管理学院是学校规模最大的学院之一,具备了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的经济与管理学科人才培养体系。会计学科是华南师范大学以及经济与管理学院的重点建设学科之一。

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硕士致力于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与职业道德、全球视野和创新意识、国际商务专业技能与素养、跨文化沟通能力,能够胜任国际化经营与管理工作的国际化、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突出学校和行业培养的紧密结合,强调以国际化、开放式的教育体系和多元化的师资配备为基本特色,注重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毕业生主要从事新兴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跨国直接投资和外包的企业、传统的货物与服务贸易企业,以及政府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贸易与投资促进机构、教育科研机构、国际组织等。

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导师组实力雄厚,均有博士学位和副高以上职称。教学科研支撑平台为学位点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经济与管理学院目前拥有广东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广东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广东省高校哲社重点实验室和广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创业学院及校外实习基地为实践环节提供了必要保障。在理论课程教学的基础上,除了每年学院多种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之外,各种创新创业课程的开设,以及案例研讨、商业模拟训练、实践调研与考察、大湾区跨国企业专业实习等多样化的实践训练形式既培养学生的国际化视野,又为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一、招生基本情况与说明

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硕士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学制为两年,最长不得超过六年。

学费:人民币22500元\/生·学年;住宿费:人民币1500元\/生·学年,按基本学制。

我校2020年计划招收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人,不接收推免生,不接收同等学力,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

注: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人数为准,录取阶段可能会根据学校整体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二、招生与培养方向

1.国际投资与跨国经营
2.国际电子商务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双证)。

(2)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正式报名日期: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唯一官方网站)。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下旬每天9:00-22:00。

2.现场确认

华南师范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11月上旬(以我校最新公告为准http:\/\/yz.scnu.edu.cn\/)。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应留意报考点的公告,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确认。

  五、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4英语二 ③ 303数学三 ④ 434国际商务基础

①-③为全国统考课,434国际商务基础为我校自命题。
附:434国际商务基础-考试大纲.rar

  六、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综合能力面试和专业课笔试。
笔试科目:国际经济学(含国际贸易)
复试参考书目:

多米尼克·萨尔瓦多(Dominick Salvatore)著,高峰 译.《国际经济学基础》(第3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年.

复试时间:2020年3月-4月(具体时间届时公布)

  七、学位与证书

在规定年限之内(两年,最长不超过六年)修满规定学分,考试成绩合格,可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完成专业实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华南师范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附:奖助学金体系方案(仅非定向就业考生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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