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简介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是由原北京经济学院和原北京财贸学院相关专业(系)合并而成,原称经济法系,1998年按照国家高等院校本科专业调整的要求改名为法学系。2007年根据学校的决定,在法学系基础上成立了法学院。我院法学专业最早设立于1983年,1984年开始招收本科专业学生。是全国财经院校中第一批获准设立经济法学专业的院校之一。1988年开始招收研究生,后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1993年取得经济法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01年被批准为北京市重点建设专业,2003年取得民商法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我院根据北京市场对法学类人才的要求,建立了覆盖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多层次办学模式。本科教育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本着厚基础、宽口径的原则,设法学专业;研究生教育目前有经济法和民商法两个硕士学位授予点。


  我院建成了一支年龄结构合理、学历层次高、实践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的教师队伍,全院共有教师31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12人、讲师8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1人。其中有北京市优秀教师、北京市中青年骨干教师、“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等。我院教师不仅学历层次高,教学水平高,而且注重对外交流,担任多种社会兼职。我院教师中,有兼职律师,有人民陪审员,有的在重要学术团体任要职。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