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与民商经济法学院联合培养心理学专业在职研修班招生简章
  • 学费: ¥2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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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
  • 开课时间: 报名中
  • 位置:北京北京昌平区

学校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学校以“厚德、明法、格物、致公”为校训,以“推动社会政治进步和法制文明”为办学理念,严谨治学,砥砺人才,在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在法学领域具有突出的整体优势。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法学学科位列A+,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院简介:

社会学曾是北京政法学院建校时的三大学科之一,今天的社会学院已成为中国政法大学建设世界知名法科强校的重要组成部分。著名社会学家严景耀先生和雷洁琼先生长期为保留社会学火种作出了特殊的贡献。中国政法大学也是在国内最早开展犯罪心理学、法律心理学研究并在此领域始终保持着前沿地位的高校,当代中国犯罪心理学学科的主要开创者罗大华教授领军的学术团队为社会学院心理学学科的发展奠定了基础。2006年中国政法大学应用心理学专业创办以来,以特色学科为依托,以优良师资为支撑,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是2005年7月组建的。现任院长为赵丙祥教授。学院下设社会学系、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心理学系和学院实验室等4个教研实体。学院现有三个本科专业(社会学专业、社会工作专业和应用心理学专业)。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是本校最大的学院。现有民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环境资源法和民事诉讼法五个博士点和硕士点,均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我院的教学科研按照“面向经济建设,贴近法律职业”的思路,注重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举,实行多学科交叉协同,逐步形成了自己的优势、特色和风格,教学科研水平位于国内前列。学院以“治学修身,经世济民”为院训,坚持创一流学科、建一流队伍、出一流成果、育一流人才的目标,遵循学术立院、人才强院、和谐兴院的办院理念,不断改革和创新,努力培养治学与修身并重、才识与德行俱进的精英人才。我院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以江平、王卫国等著名教授领军的民商法经济法科研队伍,学术精深,治学严谨,已得到国内外学术界的赞许和认可。


为了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法制建设,适应快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事业的需要,结合中央组织部《干部培训工作条例》,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与民商经济法学院联合举办心理学专业同等学力研修班。


项目性质:

同等学力研修班在性质上属非学历培训,本培训与同等学力申硕无必然联系,完成课程学习者可获得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研修班结业证书;符合同等学力申硕规定条件的,通过学校和国家相关考试及论文答辩后,可申请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


学制、教学与师资:

1、学制两年,北京班周末面授,全国班采用集中课堂面授与网络课堂相结合的方式。

2、考试方式:由学校组织考试或考核,形式可为闭卷考试、开卷考试、课程论文等,采取学分制,修满学分,准予结业。

3、由我校资深教授、博导、硕导授课,聘请校内外著名心理学专家做专题讲座;采用案例教学方式;邀请中国心理学会、中国社会心理学会、北大、清华、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法国布雷斯特商学院、启慧心理学院等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亲临指导。


研究方向:

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方向

基础心理学方向

应用心理学方向


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

3.招生对象:在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中国心理学会及其会员单位、相关单位、会员等系统内招生。

4.培养目标:在心理咨询心理健康领域、教育行业以及家庭教育群体、司法公安系统、以及管理领域,进行有效沟通、压力调节、人际关系、职场应用、组织管理有效教育等,培养出系统、专业、实用的复合型心理学专业人才,服务到健康的家庭、关系良好的社区,有效能的学校、有社会责任感的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服务群体中,使个人、家庭,组织和社会多方受益。

5.报名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最高学历和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2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4张。


申请硕士学位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已获学士学位并工作三年以上,或已获硕士、博士学位。

2.申请人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领域的公开出版物发表过科研成果。

3.通过中国政法大学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课程考试。

4.通过全国统一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考试和心理学综合课考试。

5.资格审查合格后,申请人必须在五年内(资审通过之日起算)通过上述学位课考试与国家统考。


证书颁发与学位申请:

1.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经学校考核合格后,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研修班证书”(证书加盖学校钢印、校印、校长印)。

2.符合本简章第八条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中国政法大学教育学心理专业硕士学位,通过论文答辩者,可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收费标准:

1、培训费一:22000元/人,学员必须在入学前一次性交清,该部分培训费全部进入中国政法大学财务处账户,由学校财务处出具正式发票。

2、培训费二:14000元/人,该部分费用全部进入中国政法大学财务处账户,由学校财务处出具正式发票。(只对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收取,并根据学员的学习进度进行缴纳,具体数额以学员申请硕士学位时中国政法大学的具体收费标准为准)

重要提示:交纳培训费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视为自动退学,培训费不予退还。

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所发生的费用由学员自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