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课程研修班招生简章
  • 学费: ¥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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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学院:
  • 开课时间: 报名中
  • 位置:湖北武汉江岸区

学校简介:

学校创建于1972年,是一所以工为主,覆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教育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整体进入一本高校行列。学校地处光谷腹地,现有武昌和流芳两个校区,是湖北省“绿化红旗单位”、“生态园林式学校”。


学科点简介:

本学科为湖北省重点培育学科,环境工程专业为湖北省品牌专业。立足于“环-化结合、环-矿结合”,在化工与矿山行业清洁生产与环境污染控制、环境功能材料、环境质量评价与环境监管等多个领域形成特色和稳定的研究方向。其目标是建设以中南地区为主的区域性化工、矿山领域环境污染控制优势特色品牌学科。


本学科依托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湖北省化工清洁生产中心,立足于我校在化工、矿山行业优势,充分利用化学化工领域新理论、新技术,着重解决化工、矿山等行业的环境问题,实现了环境学科与化工、矿业工程等学科的有机融合,形成了“环-化结合”、“环-矿结合”的鲜明特色,具有深厚的行业背景优势。本学科具备从化工环境污染的源头控制与清洁生产到化工过程污染控制(绿色化工过程技术)研究,再到末端治理研究完整的全过程环保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能力,为化工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具有预防性环境保护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控制研究(环境污染治理)、环境监管执法(环境监察)研究等全方位能力;具有本科生、研究生教育和环境监察社会培训等全过程、全方位、立体化环保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能力。本学科师资力量雄厚,本业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职教师26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1人,86.3%的教师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其中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1名,国家环境督导师师资3人,高级环境督导师3人,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1名,国家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6名,环保部环境监察培训特聘专家3名、湖北省楚天学子特聘教授1人。近年来,本学科完成国家及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16项,企业委托开发项目800余项,有7项科研成果通过省部级技术鉴定,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近年来,本学科科研经费入账5000余万元,获省级科技进步奖2项,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其中被SCI、EI、ISTP收录30余篇,出版教材7部。


培养目标:

1、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实事求是,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强烈的事业心,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2、在环境科学和环境工程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有较宽的知识面;熟悉所从事研究方向的科学技术现状和动向;能熟练使用一门外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文献资料和撰写论文摘要;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具有开拓创新能力;能灵活应用本专业所学知识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科学研究,能进行辅助教学工作;具有担任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健康的体魄,能完成学习任务和胜任所担负的工作。


申请条件:

(一)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8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学习年限:

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四年。


主要研究方向:

1、水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

2、大气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

3、废物资源化技术与工程

4、化工清洁生产技术

5、新型环境功能材料研发

6、环境管理与规划

7、矿山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


培养方式:

硕士生应在入学后两周内制订出培养计划,一般情况下应在第一学年内按照培养计划完成所选全部学分,于第四学期末完成中期考核,并完成教学实践环节。


学分要求: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最低总学分要求为33学分,其中最低修课学分要求为28学分(学位课20学分,非学位课8学分)、开题报告2学分、学术活动1学分,中期考核1学分、教学实践环节1学分。


学位论文工作:

硕士研究生应在第三学期申请开题并撰写开题报告。在申请毕业答辩前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至少应有一篇学术论文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被接受。

(2)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

(3)获得省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

(4)会议文章应被SCI、EI、ISTP收录。

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或获奖必须署名“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研究生为第1作者,或导师为第1作者、研究生为第2作者。

完成学位论文后,按《武汉工程大学授予硕士学位条例工作实施细则》申请学位答辩。


课程设置:

课 程

类 别

课程

编码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开课  单位

考核  方式

备注

学位课

学位

公共课

09000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笔试+课程论文

必修课

10学分,其中工学类不少于1门数学课

090005

自然辩证法

18

1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笔试+课程论文

070005

综合英语

90

3

1

外语学院

笔试

070008

英语口语

36

2 

1

外语学院

口试

070017

科技英语写作

36

2 

2

化环学院

笔试

100011

数值分析

54

3

1

理学院

笔试

学位基础课

051421

生态工程学

36

2

2

化环学院

笔试

必修不少于8


环境工程中的高级氧化技术

36

2

2

化环学院

笔试

051402

环境系统工程

36

2

2

化环学院

笔试

051404

环境生物技术

36

2

1

化环学院

笔试

010220

现代仪器分析

36

2

1

化环学院

笔试

010240

有机波谱分析

36

2

1

化环学院

  


科技文献检索

36

2

1

化环学院

考试

学位专业课

051426

高等环境微生物学

36

2

2

化环学院

笔试

在此范围内选修不少于4学分

051405

现代大气污染控制技术

36

2

2

化环学院

笔试

051403

现代环境监测技术

36

2

2

化环学院

笔试

051415

环境材料学

36

2

1

化环学院

笔试

051409

循环经济与环境经济学

36

2

1

化环学院

笔试

非学位课

 学位方向课

051408

化工过程与清洁生产

36

2

1

化环学院

笔试

 

可选修其它专业课程,课程总学分不少于28学分

051406

资源综合利用

36

2

2

化环学院

笔试

051411

环保建设项目管理

36

2

1

化环学院

笔试

051412

现代离子交换技术

36

2

1

化环学院

笔试

051413

环保设备

36

2

1

化环学院

笔试

051428

环境工程前沿讲座

18

1

1

化环学院

笔试